受災勞工貸款可緩繳一年

發佈時間: 2004-07-13 14:38:2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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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政院勞委會昨日宣布,勞工建購及修繕住宅貸款戶,因敏督利颱風受災致償付貸款本息發生困難者,只要持縣市政府或鄉鎮公所開具的「受災證明」,即日起至十二月卅一日前,可向原貸銀行申請展延繳交本息,最長不得超過一年。 勞委會日前宣布災民申貸勞宅修繕貸款,最高可貸五十萬元,利率二.一二五%,不受申辦勞宅貸款不得再申請修繕貸款的限制,申貸者資格也大幅放寬,不受勞保年資三年、屋齡滿十年以上限制,勞委會一舉釋出十五億元,估計有三千戶災區勞工可受惠。 勞委會昨日再度提供優惠條件,不論是向勞委會申請建購或修繕住宅貸款戶,只要經縣市政府或鄉鎮公所認定為此次颱風受災戶者,都可申請緩交本息。 電話:04-23160106 傳真:04-23130523